一、竞赛概述
全国电子商务运营技能竞赛从2013年开始举办,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十一届。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推动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秉承“以赛促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竞赛理念,2024年将继续举办第十二届“博导前程杯”全国电子商务运营技能竞赛。
本届竞赛设电子商务运营、跨境电子商务运营两个赛项,分省区赛、决赛两个阶段。
竞赛设中职、高职、本科三个组别,分别设立奖项。
二、组织结构
竞赛设专家委员会、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竞赛秘书处。
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规程,赛事组织流程,竞赛内容,评分机制与标准的审定等。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
组织委员会。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竞赛秘书处和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竞赛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
竞赛秘书处。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工作协调,承担竞赛组织委员会赋予的工作职责,保证竞赛的稳定运行。
竞赛秘书处设在北京博导前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包括竞赛的具体组织方案、实施计划及竞赛执行;负责与竞赛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负责竞赛期间的各项宣传工作;负责竞赛奖品、物品(包括纪念品、宣传品等)的设计、制作和管理;负责竞赛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竞赛的总结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竞赛阶段
(一)报名、组队
5月20日开放通道,参赛队通过竞赛官网完成报名、组队。报名通道将于6月30日24点关闭。
(二)赛前练习
省区赛开启前,参赛队通过竞赛辅导平台学习提升能力,参加相关活动,进行AI创作与交流,体验竞赛系统,巩固知识,提升技能。
(三)省区赛
省区赛于2024年9月17日至9月24日期间举行,采用线上方式。具体各省区比赛时间详见竞赛官网。
(四)决赛
决赛于2024年10月举行。
具体比赛方式与安排将提前通过竞赛官网进行公布。
四、参赛资格
1.全国中、高、本院校均可组织学生报名参赛,不限专业。竞赛设中职组(含技校和技师学院)、高职组和本科组。
2.每所院校,电子商务运营赛项组队数量不限制。跨境电子商务运营赛项最高3支队伍。
3.省区赛和决赛以团队为单位。每个队伍最多3人(设队长1名),最多设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个参赛队。同一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4.参赛队不允许跨校组队。
5.每所院校设领队1名。领队可以是指导老师。
五、赛前练习与能力提升
(一)学习提升
参赛队完成报名后,通过竞赛辅导平台进入对应赛项班级,学习课程,提升技能。此外,赛前阶段还将安排企业公开课,围绕产业视角分享最新业务创新与运营经验。
(二)AI创意活动
AI时代,创意先行。本届竞赛全面整合AI,参赛队组队之后可以通过AI学伴工具生成团队海报,在竞赛学习与练习阶段,使用该工具获得AI赋能,撰写短视频脚本、直播脚本、交互问答;指导教师可以通过AI灵动助手获得比赛建议、生成教学课件、测试题。
此外,参赛选手还可以参加AI主题竞技活动,增强AI应用能力。
(三)星程计划“星选”活动
面向本届比赛,星程计划开放“星选”活动,为院校提供更为丰富和深度的服务支持,包括:精品课程、商品体验券、直播实战商品专属收益等。
(四)专项技能提升
参赛队通过竞赛官网进入各项竞赛产品练习以及专项技能提升平台。在此,参赛队可以展开主播技能、电子商务运营、全媒体运营、跨境电子商务直播、跨境电子商务运营的全面、深度体验。
六、省区赛
(一)省区赛组队
各院校自行组队并进行团队注册。详细步骤及说明请登录竞赛网站。
(二)组队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6月30日24点。
(三)竞赛时间
2024年9月17日-9月24日。
(四)竞赛内容
1.电子商务运营赛项
(1)组队说明
电子商务运营赛项省区赛阶段,每所院校参赛队数量不限。
(2)竞赛形式
线上。
(3)竞赛内容
线上省区赛阶段,参赛队需要在主播技能竞赛平台中完成收集商品信息、直播活动策划、直播脚本话术,在移动端完成整场直播竞赛任务。直播后进行直播复盘。
(4)竞赛时长
在省区赛阶段集中时间段内完成。
比赛时长2小时。参赛队进入竞赛平台,确认比赛后,开始计时。
进入比赛后直播前(收集商品信息、直播活动策划、直播脚本话术)60分钟;直播中(直播带货)30分钟;直播后(直播复盘)30分钟。
计时结束后,不可再行作答。
(5)评分依据
依据运营评分评定,采用评委主观评分为主,平台自动评分为辅的形式共分三个模块,评分权重配比为:直播前得分30%,直播带货得分40%、直播复盘得分30%。
(6)评分标准
2.跨境电子商务运营赛项
(1)组队说明
跨境电子商务运营赛项省区赛阶段,每所院校最多3支参赛队。
(2)竞赛形式
线上。
(3)竞赛内容
参赛队需要根据确定的商品资源,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模拟直播竞赛平台,完成直播脚本撰写、模拟直播及直播复盘。
(4)竞赛时长
在省区赛阶段集中时间段内完成。
比赛市场3小时。参赛队进入竞赛平台,确认比赛后,开始计时。
计时结束后,不可再行作答。
(5)评分依据
依据参赛队运营评分进行评定,采用平台自动评分为主、评委主观评分为辅的形式,共分三个模块,评分权重配比:直播策划30%、模拟直播50%及直播复盘20%。
(6)评分标准
(五)晋级说明
各赛区参赛队总数的10%进入对应赛项决赛(中职、高职、本科分别计算)。
(六)奖项设置
每个赛项独立设置奖项。
1.参赛队伍奖项
特等奖按参赛队伍的5%设置;一等奖按参赛队伍的10%设置;二等奖按参赛队伍的20%设置;三等奖按参赛队伍的30%设置;优秀奖若干名。
2.指导教师奖项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团队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七、决赛
(一)竞赛时间
10月。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竞赛官网。
(二)竞赛内容
1.电子商务运营赛项
(1)竞赛形式
线上。
(2)竞赛内容
参赛队在竞赛官网中领取直播任务,开展直播实战。
参赛队需要自行申请具有直播权限的平台账号,在竞赛官网进行绑定,并填写直播计划、选择商品,加入MCN,按照计划展开直播运营。
每个参赛队不限制直播场次与时段,单场直播时长不低于2小时。
决赛结束前,参赛队自行选择3场优质直播高光时刻的回放/录屏予以提交。每个10-20分钟。
(3)竞赛时长
在决赛阶段集中时间段内完成。
(4)评分依据
依据参赛队的直播表现与直播实战数据综合评定。
(5)评分标准
参赛队得分=直播表现得分×50%+直播实战得分×50%(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①直播表现评分标准
②直播实战评分标准
直播实战评分根据直播间流量、直播互动和销售额数据进行评分,评分细则如下:
2.跨境电子商务运营赛项
(1)竞赛形式
具体比赛方式与安排将提前通过竞赛官网进行公布。
(2)竞赛内容
参赛队需要深挖海内外市场需求,完成图片与短视频视觉营销设计、店铺商品发布、跨境电子商务数据化运营、跨境电子商务直播海外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税费策划、跨境电子商务客户服务等竞赛内容。
视觉营销设计:根据任务背景和任务要求,完成商品主图、商品详情页设计。
短视频视觉营销设计:按照店铺营销需求及产品定位,根据任务提供的视频、图片、音乐等设计素材,遵照产品短视频设计规范及平台规则,完成产品短视频剪辑制作。
店铺商品发布:对店铺产品进行分类展示,并撰写商品标题、进行商品定价、设置物流模板(物流方式和物流运费),成功发布商品。
跨境电子商务数据化运营:通过免费和付费两种推广方式,完成店铺商品引流推广。
跨境电子商务直播海外推广:根据主营商品选品,选择一款单品用英文撰写单品直播脚本,内容包括直播开场、自我介绍、商品展示和解说(功能、卖点等)、品牌介绍、活动介绍、直播结尾。根据上述脚本,在竞赛平台用英文完成单品直播。
跨境电子商务税费策划:根据任务背景和任务要求,利用竞赛平台提供的素材、资源,完成零售进出口跨境电商综合税计算、行邮税计算,并进行跨境电商税费策划。
跨境电子商务客户服务:根据任务背景材料要求,能有效开展客户服务,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理。
(3)竞赛时长
3小时。参赛队进入竞赛平台,确认比赛后,开始计时。
计时结束后,不可再行作答。
(4)评分依据
依据运营评分评定,采用评委主观评分为主,共分三个模块,评分权重配比为:跨境电商数据化选品与发布40分、跨境电商数据化运营与推广45分、跨境电商合规与通关15分。
(5)评分标准
(三)奖项设置
每个赛项与组别独立设置奖项。
1.参赛队伍奖项
特等奖按参赛队伍的5%设置;一等奖按参赛队伍的10%设置;二等奖按参赛队伍的20%设置;三等奖按参赛队伍的30%设置;优秀奖若干名。
2.指导教师奖项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团队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3.业绩奖励
电商运营赛项参赛队直播实战产生的销售业绩,可获得对应佣金业绩奖励。
八、获奖证书发放
(一)省区赛证书
省区赛证书为电子证书,发放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获奖名单在竞赛后通过大赛官网公示。
(二)决赛证书
决赛获奖证书发放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获奖名单在竞赛后通过大赛官网公示。根据决赛形式确定发放时间和形式。
(三)证书内容说明
获奖证书包含获奖等级(或奖项名称)、获奖阶段、获奖学校、获奖参赛队及成员姓名(含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
九、异议制度
1.在竞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队可在竞赛结束日2小时之内或现场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
2.申诉主体为参赛队指导教师。
3.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队指导教师签字同意、院校盖章的书面报告的形式(扫描件或PDF)递交仲裁组。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无客观论据等佐证材料的申诉将不予处理。
4.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