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概述
全国电子商务运营技能竞赛从2013年开始举办,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十一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推动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秉承“以赛促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竞赛理念,2024年将继续举办第十二届“博导前程杯”全国电子商务运营技能竞赛。
第十二届“博导前程杯”全国电子商务运营技能竞赛省区赛已顺利举办,总决赛拟定于2024年12月12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二、决赛内容
本次决赛分电子商务运营、跨境电子商务运营两个赛项,每个赛项包括中职、高职和本科三个组别。
电子商务运营赛项,参赛队在竞赛官网中领取直播任务与商品,自定时间完成直播实战。每个参赛队不限制直播场次与时段,单场直播时长不低于2小时。决赛结束前,参赛队自行选择3场优质直播高光时刻的回放/录屏予以提交。每个10-20分钟。
跨境电子商务运营赛项,参赛队需要深挖海内外市场需求,完成图片与短视频视觉营销设计、店铺商品发布、跨境电子商务数据化运营、跨境电子商务直播海外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税费策划、跨境电子商务客户服务等竞赛内容。
三、竞赛方式
竞赛为团体赛。通过省区赛入围总决赛的参赛队,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
决赛为线上方式进行。
四、竞赛流程
(一)电子商务运营赛项总决赛竞赛流程
1.请参赛队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账号相关步骤并提交参赛回执。11月15日24点账号与选品通道关闭。
2.参赛队在收取到商品样品后,即可开始直播。11月29日前完成直播实战。
3.12月6日前提交3场直播高光时刻回放视频。
4.组委会将根据参赛队UID对业绩数据的真实成交情况进行核对,以正常成交订单核算最终业绩。
(二)跨境电子商务运营赛项总决赛竞赛流程
1.比赛时长3小时。
2.参赛队进入竞赛平台,确认比赛后,开始计时。计时结束后,不可再行作答。
3.如存在多个参赛队,直播环节时请参赛队保持距离,不要相互影响。
五、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
1.竞赛为团体赛。通过省区赛入围总决赛的参赛队,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
2.电子商务运营、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均以团队为单位,每个队伍最多3人(设队长1名),最多设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个参赛队。同一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二)竞赛报到
本次竞赛为线上形式。参赛队在11月15日前提交参赛回执。
(三)赛前说明会
11月18日下午召开线上赛前说明会,讲解竞赛流程与注意事项。
会议号于11月17日通过竞赛官网发布,敬请留意。
(四)竞赛
电子商务运营赛项
1.参赛队在竞赛官网中领取直播任务,开展直播实战。
2.参赛队需要自行申请具有直播权限的平台账号,在竞赛官网进行绑定,并填写直播计划、选择商品,加入MCN,按照计划展开直播运营。
3.每个参赛队不限制直播场次与时段,单场直播时长不低于2小时。
4.在决赛期间,参赛队在收取商品样品后,即可自行安排直播实战。
5.参赛队需自行选择3场优质直播高光时刻的回放/录屏予以提交。每个10-20分钟。
6.组委会将根据参赛队UID对业绩数据的真实成交情况进行核对,以正常成交订单核算最终业绩。
7.直播时,参赛队自行准备手机、账号,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与平台规则。
8.直播过程中,允许参赛队使用支架、环形灯、氛围牌等设备;不允许身着含有院校logo、名称或特征的校服。不允许使用提词器等其他电子设备。
9.直播过程中,不限制出镜人数,相关协作工作请参赛队自行安排。
跨境电子商务运营赛项
参赛选手凭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进入竞赛场地,不得迟到、早退,赛场监考教师与组委会远程监考人员负责核验参赛选手信息。严禁参赛选手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入场。
1.收取商品样品,了解商品。
2.竞赛开始前,参赛队队长负责对竞赛设备进行检查、确认。
3.参赛队入座后等待竞赛开启。
4.参赛队同组之间文件互传使用自带U盘(1个)。U盘需要提前格式化,并且在录屏与远程监控启动后,允许使用。
5.参赛队可以携带笔和空白稿纸,在录屏与远程监控启动后,允许使用。
6.竞赛期间选手不得离开赛场,因主观因素需要离场,不做补时。选手需要举手示意,由监考教师带领离场。返回后,再次进行身份核验,方可继续参加竞赛。
7.竞赛结束,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经监考教师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赛场。不得将参赛资料带出赛场,离开赛场时,请勿关闭竞赛电脑。
8.跨境直播环节参赛队需自备能够满足比赛要求的手机,在比赛前一天,安装调试好直播软件。
9.直播过程中,允许参赛队使用支架、环形灯、氛围牌等设备;不允许身着含有院校logo、名称或特征的校服。不允许使用提词器等其他电子设备。
10.直播过程中,不限制出镜人数,相关协作工作请参赛队自行安排。
六、技术平台
(一)电子商务运营赛项
电子商务运营赛项为真实直播,请参赛队自行准备账号、直播手机。直播过程中保持电量,网速畅通。
(二)跨境电子商务运营赛项
七、成绩评定
(一)电子商务运营赛项评分方法
依据参赛队的直播表现与直播实战数据综合评定。
参赛队得分=直播表现得分×50%+直播实战得分×50%(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直播表现评分标准
直播实战评分标准
直播实战评分根据直播间流量、直播互动和销售额数据进行评分,评分细则如下:
(二)跨境电子商务运营赛项评分方法
依据运营评分评定,采用评委主观评分为主,共分三个模块,评分权重配比为:跨境电商数据化选品与发布40分、跨境电商数据化运营与推广45分、跨境电商合规与通关15分。
八、奖项设置
每个赛项与组别独立设置奖项。
(一)参赛队伍奖项
特等奖按参赛队伍的5%设置;一等奖按参赛队伍的10%设置;二等奖按参赛队伍的20%设置;三等奖按参赛队伍的30%设置;优秀奖若干名。
(二)指导教师奖项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团队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三)业绩奖励
电商运营赛项参赛队直播实战产生的销售业绩,可获得对应佣金业绩奖励。
九、竞赛须知
(一)电子商务运营赛项
1.参赛队按要求及时完成账号提交、加入MCN、选品等相关比赛动作。
2.参赛队须提前了解直播平台相关规则,直播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直播平台规则。
3.直播场所与地点不限。附件中提供的直播背景有需要的参赛队可制作、使用。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播实战,并及时处理、提交直播回放视频。
5.业绩数据核查只纳入真实成交数据。
6.积极配合,完成赛前相关准备工作;
7.按时提交相关竞赛材料;
8.准时参加会议,并传达会议精神。
(二)跨境电子商务运营赛项
#监考教师、技术支持教师须知
1.跨境电子商务运营赛项涉及本项须知。
2.积极完成赛前相关配合工作;
3.提前抵达赛场,完成赛前准备工作;
4.服务比赛,完成竞赛监考与技术支持工作;
5.竞赛结束后,督促选手停止动作,并组织选手有序退场,随后确认竞赛用机一切正常。
#参赛选手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懂礼貌。遵守赛场纪律,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2.选手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学生证(没有学生证的学生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进场后完成签到与身份核验。
3.竞赛现场务必记录好自己团队的登录账号及密码,一旦遗忘,视为竞赛自动结束。
4.除特别规定外,严禁将移动电话、其他存储介质、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带有记忆性的、有运算功能的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一经发现并核实,视为作弊。
5.竞赛过程中所有内容不得涉及任何学校名称。例如:店铺名称、商品描述、图片等均不得涉及任何学校名称。
6.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必须亲自答题,不能借助网络搜索相关答案或进行复制粘贴及下载,否则视为作弊。
7.竞赛过程中允许组内交流,严禁大声喧哗,禁止吸烟。
8.竞赛结束,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经监考教师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赛场。不得将参赛资料带出赛场,离开赛场时,请勿关闭竞赛电脑。
9.竞赛过程中如发生电脑故障,须经监考教师或技术支持教师确认后方能更换或启用备用电脑。未经允许,参赛队不得开启备用电脑。
十、申诉与仲裁
1.在竞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队可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
2.申诉主体为参赛队指导教师。
3.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队指导教师签字、学校签章的书面报告扫描件的形式递交仲裁组。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处理。
4.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竞赛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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