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概述
全国电子商务运营技能竞赛从2013年开始举办,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七届。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推动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秉承“以赛促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竞赛理念,将继续举办第八届“博导前程杯”全国电子商务运营技能竞赛。
第八届“博导前程杯”全国电子商务运营技能竞赛省区赛阶段赛程已顺利完成,总决赛定于2020 年12月29日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举办。
二、决赛内容
本次竞赛分中职、高职和本科三个组别。
电子商务运营赛项要求参赛选手根据平台提供的农产品网店数据与资源,制定运营策略,完成商品发布、网店装修、网店营销推广、客户服务,参加平台活动,完成活动策划与实施,以及农产品直播运营、销售。
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赛项要求参赛选手根据平台提供的原始数据,按照要求进行数据采集、数据预处理、数据描述性分析、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最终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培养选手数据理解能力和数据价值挖掘能力。
(一)电商运营赛项总决赛竞赛内容与建议流程
1.抽取抽签号,确定竞赛时参赛队伍赛场所坐的位置和直播运营顺序号。
2.进入赛场,等候比赛开始指令。
3.比赛开始后,登录竞赛平台。
4.根据系统给出的背景资料,对行业数据进行分析。
5.获取原始素材,完成网店装修。
6.完成与网店、商品相关,具有营销导向的内容营销图文消息制作。
7.完成客户服务(FAQ设置、客服答疑、订单管理、客户关系维护)。
8.完成营销推广(竞价推广、广告位投放、商品标题SEO)。
9.平台运营操作阶段结束,进入直播运营竞赛阶段。
10.根据提供的直播商品材料(直播商品素材同装修素材一同发放),进行直播准备,进入直播间完成直播运营模块。
注意事项:
1)直播运营阶段,小组三人均进入直播间,其中一人入镜直播,其他队员辅助直播顺利完成。
2)电商运营赛项总决赛竞赛时间:共3小时。
3)比赛提供3台比赛电脑,其中只开启2台比赛电脑,另一台电脑做为备用机。
4)运营赛项4个比赛模块陆续开启作答,网店运营模块分配时长60分钟,网店营销推广模块分配时长60分钟,客户服务模块分配时长30分钟,直播运营模块分配时长30分钟(直播运营模块前20分钟为准备阶段,后10分钟为直播阶段)。
(二)电商数据分析赛项总决赛竞赛内容与建议流程
1.抽取抽签号,确定参赛队伍赛场所坐的位置。
2.进入赛场,等候竞赛开始指令。
3.比赛开始后,登录总决赛竞赛平台。
4.根据系统给出的情境要求,进行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
5.撰写数据分析报告。
6.竞赛结束。
注意事项:
1)数据分析赛项总决赛竞赛时间:共3小时。
2)比赛提供3台比赛电脑,其中只开启2台比赛电脑,另一台电脑做为备用机。
三、竞赛方式
竞赛为团体赛。通过省区赛赛入围总决赛的参赛队,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
四、竞赛流程
本流程供参考,具体以决赛现场公布的流程为准。
五、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
1.竞赛为团体赛。通过省区赛赛入围总决赛的参赛队,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
2.电商运营竞赛以团队为单位,每个团队3人(设队长1名),最多设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个参赛队。同一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3.电商数据分析竞赛以团队为单位,每个团队3人(设队长1名),设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个参赛队。同一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二)竞赛报到
1.参赛学生须将参赛证(表样见附表1)填写完成并加贴一寸照片,报到日交由工作人员核验盖章后发给参赛队员。
2.报到时需出示参赛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参赛证、学生证原件、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用于参赛人员信息核验。
3.指导教师在报到时领取相关资料。
(三)赛前说明会
竞赛前一天下午召开赛前说明会,讲解竞赛注意事项。
(四)抽签
竞赛日进行抽签。抽签后,各参赛队务必保存好抽签号,个人原因造成的遗失导致影响比赛,均由个人承担。
(五)竞赛
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并根据抽签结果在对应的座位入座,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参赛队员信息。严禁参赛选手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入场。
1.正式竞赛开始前,各参赛队队长负责对竞赛设备进行检查、核对并确认。
2.参赛队入座后不允许进行比赛账号注册,需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由队长注册账号(为避免重复,需由队长统一注册),由于个人原因忘记账号密码造成的时间耽误由参赛队自负。
3.竞赛提供白纸、笔,供同组参赛队员间讨论交流使用。
4.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须举手示意,工作人员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予以答疑。
5.竞赛过程中,参赛队选手在指定区域内操作,不得跨区域干扰其他参赛队,不得大声喧哗。如果工作人员提示后仍无效,将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终止其比赛。
6.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和安排,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7.网店运营赛项配备专用U盘1个。参赛选手禁止携带U盘等带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如被其他参赛队现场举报或被工作人员发现,经核实后,视为作弊。
8.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向裁判长申请后作处理。
9.当听到竞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所有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不得关闭所用计算机。离开赛场时,不得将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六、技术平台
(一)竞赛平台
电商运营竞赛使用北京博导前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博星卓越电子商务客户服务实训平台、博星卓越网店营销推广实训平台、博星卓越网店运营管理实训平台、博星卓越直播运营实训平台”。
电商数据分析竞赛使用北京博导前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博星卓越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竞赛平台”。
(二)电商运营赛项其它软件要求
(三)电商数据分析赛项其它软件要求
七、成绩评定
(一)电商运营赛项评分方法
竞赛总分为100分。
竞赛总分=网店开设得分×30%+网店营销推广得分×30%+网店客户服务得分×20%+直播运营得分×20%
成绩由软件系统评分+裁判评分构成;
参赛团队的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二)电商运营赛项评分标准
(三)电商数据分析赛项评分方法
竞赛总分为100分。
成绩由软件系统评分+裁判评分构成;
参赛团队的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四)电商数据分析赛项评分标准
八、奖项设定
(1)参赛队伍奖项
特等奖按参赛队伍的5%设置,一等奖按参赛队伍的10%设置,二等奖按参赛队伍的20%设置,三等奖按参赛队伍的30%设置,设置优秀奖若干名。(逢小数点进一)
(2)指导教师奖项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团队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九、竞赛须知
(一)指导教师须知
1.参赛院校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参赛选手准时参加各项比赛。
2.食宿费及产生的交通费等由各参赛院校自理。
3.妥善管理本队人员的日常生活及安全,在人员离开时不要将钱款及贵重物品(如手机、手提电脑、金银手饰等)放在宾馆,以免丢失。
4.各参赛队指导教师应准时参加会议,并认真传达会议精神。
5.在竞赛期间要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不得私自接触评委。
6.竞赛过程中或竞赛后发现问题(包括反映竞赛或其它问题),应由指导教师按要求提出陈述。
7.竞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复制或拷贝。
(二)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遵守赛场纪律,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参赛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按照竞赛日程进行抽签。
3.参赛选手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学生证(没有学生证的学生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进场后按抽签机位号入座,将参赛证、身份证和抽签机位号置于台桌左上角备查。
4.竞赛现场务必记录好自己团队的登录账号及密码,一旦遗忘,视为比赛自动结束。
5.除特别规定外,严禁将移动电话、U盘(或其他存储介质)、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带有记忆性的、有运算功能的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一经发现并核实,视为作弊。
6.竞赛过程中所有内容不得涉及任何学校名称。例如:店铺名称、商品描述、图片等均不得涉及任何学校名称。
7.除特别规定外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必须亲自答题,不能借助网络搜索相关答案或进行复制粘贴及下载,否则视为作弊。
8.竞赛过程中允许组内交流,但严禁大声喧哗,影响其他参赛团队,严禁窥视他人答题,禁止吸烟。
9.竞赛结束铃响,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经工作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赛场。不得将参赛资料带出赛场,离开赛场时,请勿关闭所使用计算机。
10.服从竞赛工作人员管理,接受裁判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1.竞赛过程中如发生计算机故障,须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方能更换机位或启用备用计算机。未经工作人员允许,参赛队不得开启备用计算机。
12.本次竞赛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现场。参赛选手在资格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在竞赛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取消其资格;在竞赛后发现问题,将取消其竞赛成绩,收回获奖证书等。
十、申诉与仲裁
1.在竞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队可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
2.申诉主体为参赛队指导教师。
3.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队指导教师签字统一的书面报告的形式递交仲裁组。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处理。
4.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